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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院)为职工建立住房补贴账户 05/01
时间:2009-05-18 访问量: 字体: A-   |    A   |    A+

所(院)为职工建立住房补贴账户 05/01

  根据国家发放职工住房补贴的有关文件精神及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在认真细致地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等项工作的基础上,经所(院)职工住房补贴工作小组研究确定,于2005年1月,为62名在职无房老职工(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和2003年度入所工作的新职工建立了住房补贴专用账户,足额交存一次性住房补贴。目前,以上职工均可按照支取住房补贴管理规定,办理支取住房补贴手续。

  离退休住房未达标职工的住房补贴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在2005年5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