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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实施方案 08/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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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实施方案 08/05/13

  根据《中组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8〕5号)、《卫生部人事司关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的通知》(卫人办便函〔2008〕61号)及《中国医学科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实施方案》(医科党组发〔2008〕31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所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
  
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的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满足广大干部群众对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的需要,也是不断改进组织人事工作的差距和不足,加强组织人事干部的思想、品德、作风建设,进行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的需要。当前,所(院)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期。在这一关键时刻,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比任何时候都重要。我们必须站在新的起点上,真正把组织人事部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模范部门。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院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加强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提升组织人事干部队伍素质,树立组织人事部门干部可信、可靠、可敬、可亲的新形象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院校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院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2.目标要求:通过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加强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组织人事干部素质,促进各项工作。使组织人事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新的进展;使组织人事干部在思想观念、素质能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方法上有新转变、新进步、新提高;使“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建设得到切实加强。尤其要在提高组织人事干部队伍的政治品德修养和组织人事工作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方面取得突破。
   3.基本原则: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激发内生动力的原则;要坚持突出实践特色,着力解决问题的原则;要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要坚持继承创新结合,增强活动效果的原则;要坚持领导带头,发挥示范作用的原则。
  二、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 活动的范围和总体安排
  
1.活动范围
  
所院组织人事部门干部,所院主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
   2.总体安排
  
活动历时3年,2008年为“集中活动年”、2009年为“深入拓展年”、2010年为“巩固提高年”。2009年和2010年有关工作,届时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再做具体安排。
  三、关于2008年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 活动的工作重点和具体安排
  
(一)工作重点
  
根据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总体安排,2008年是“集中活动年”。工作重点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与下半年将要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集中解决组织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使组工干部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上有明显转变。
  (二)具体安排
  
动员部署、理论学习、自查分析评议、整改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5月)
  
(1)成立所(院)指导小组
  (2)制定所(院)《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实施方案》
  (3)印发《学习材料汇编》
   2.理论学习阶段(2008年5月,1个月)
  
(1)第一个专题: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学习
  (2)第二个专题: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学习
  (3)第三个专题:08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国组织人事工作会议精神等学习(可参考《学习材料汇编》)
  学习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自学要做好读书笔记,集中学习要有原始记录,重点通过专题辅导、讨论交流等形式进行。所(院)将有计划地组织组织人事干部集中学习。
   3.自查分析评议阶段(2008年6月-8月,3个月)
  
(1)个人和单位自查 (6月)
  组织人事干部个人和所(院)围绕思想观、工作作风、机制方法、党性观念、思想品行、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查结果要求有书面材料。
   (2)征求意见调查及访谈(7月)
  所(院)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设立电子邮箱等形式,广泛征求听取干部群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对组织人事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调研访谈要求有记录。
  (3)分析评议(8月)
  所(院)根据自查和调查情况,开展分析评议,找准组织人事干部在党性观念、思想作风、遵章守纪、道德品行和表率作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所院“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形成分析评议报告。
   4.整改提高阶段(2008年9月-12月,4个月)
  
(1)制定整改措施(9月)
  所(院)针对自查中的突出问题,对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具体要求,制定集体和个人整改措施。
   (2)组织落实(10月)
  所(院)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整改措施,通过专题培训、岗位练兵、交流轮岗等多种形式努力解决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3)开展满意度测评活动(11月)
  所(院)通过调查问卷、群众干部座谈等方式进行自我测评并接受上级部门测评。
   (4)整改总结(12月)
  各所院形成整改报告和集中活动年工作总结报送院校指导小组。
  四、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 活动的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所(院)成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所院指导小组),所(院)党委书记王恒同志担任所(院)指导小组组长,负责本单位活动,按照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指导小组成员由所(院)领导班子组成;下设指导小组办公室,所(院)党委副书记纪永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所(院)党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搞好指导、检查,推动落实
  
所(院)指导小组将在活动的每一个阶段对所(院)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通过召开工作部署会、培训、情况交流会、调研督导等形式,了解推动所(院)的活动。
  每个阶段活动截至,所(院)要及时将各阶段活动的进展情况、工作成果、经验体会、相关建议等报送院校指导小组,实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在所(院)党建网开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专栏,对所(院)每一阶段活动进展情况进行报道。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的做法、优秀人物、典型事迹,进行专题报道并报送院校活动指导小组。所(院)党委办公室设立活动专门信箱:dangban@ibms.pumc.edu.cn。
   4.统筹兼顾,促进工作
  
学习活动和中心工作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当前卫生系统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就是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所(院)必须紧紧围绕这一中心,结合实际开展工作。这就要求我们既不能脱离工作实际,关起门来开展学习活动,也不能忙于工作忽视学习活动,要把开展好活动作为推动组织人事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把握好活动的进度和节奏,做好结合文章,实现“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