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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纪委主题教育专刊之三__党风廉政篇 0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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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纪委主题教育专刊之三__党风廉政篇 08/06/10

   

中共基础医学研究所院委员会

2008年“加强作风建设,构建和谐所院”主题教育专刊

党    篇

 

  [编者按]
  江泽民同志指出:“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命。要全面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各级干部必须时时处处重实际、求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忠诚地为群众谋利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在工作中,要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是新时期指导党的作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切入点。所院党委、纪委特以专刊的形式进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目的是使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知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真正做到“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好“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好。

 

                                         中共基础医学研究所委员会
                                       中共基础医学研究所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00八年六月十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答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2、什么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
   3、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是谁?
  
答: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5、加强“党委统一领导”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加强“党委统一领导”主要应注意下列几个问题: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总揽全局,统筹安排。要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与抓深化改革、经济建设统一起来,真正提到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二是要坚持实行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到检查落实,“一把手”要一抓到底。
  三是要突出重点,着重抓好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抓好对落实过程中“难点”问题的解决,抓好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几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抓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
  四是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其他制度、规定的落实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重要制度和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法规制度的监督制约效能。
  五是对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切实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6、党风廉政建设为什么要“党政齐抓共管”?
  
答: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是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政权建设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最重要的是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是全党全国人民共同的政治任务。我们党是执政党,执掌国家权力的人基本上都是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转变的重要时期,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刻,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对我们党和国家来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面对如此重大的政治任务,行政机关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仅应当而且必须把反腐败纳入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切实抓好。
   7、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纪委怎样履行“组织协调”职能?
  
答: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要放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的格局中来把握。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一个重要方面体现在当好党委参谋。要通过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计划、目标和具体实施意见,为党委决策提供可靠的情况和依据。要根据反腐败的任务和要求,协助党委建立和健全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以及反腐败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为落实反腐败任务提供组织保证。要逐阶段研究分析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提出和部署反腐败的具体任务。要研究制定反腐败考核验收工作规划和标准,并且组织实施。要总结反腐败斗争成功经验,予以推广。还要宣传表彰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先进典型。
  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另一个重要方面体现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一是协调落实任务。根据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到各主管部门,或明确主抓单位、配合单位,以及各自的工作职责。二是协调办案。牵头组建办案协调小组,建立工作制度。纪委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审计等主要执纪执法机关,定期通报交流情况;按程序移送交接有关案件,实行协同办案,做到优势互补,共同攻坚,增强快速突破能力。三是解决困难。对责任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8、“部门各负其责”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什么作用?
  
答:实践证明,“部门各负其责”,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具有重要的动员、组织和保证作用。
  “部门各负其责”,有利于充分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党和国家命运前途的大事,是全党全国的任务,绝不仅仅是哪个部门的任务,只有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所有部门和人员动员起来,在抓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才能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搞好。
  “部门各负其责”,有利于形成整体合力。大量事实证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经济建设、政权建设、改革开放以及党的建设紧密相关,只有把这些工作结合起来,才能达到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因为这些部门业务熟,对分管系统号召力强,对出现问题的原因清楚,归口管理,具体到位,他们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部门管理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抓,与深化改革一起搞,才能真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9、怎样才能做到“部门各负其责”?
  
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部门各负其责”,主要指按分项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牵头部门的任务,把专项治理任务分解落实给在工作职能上与该项任务相关的部门,推动部门各负其责。还赋予各部门行使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职权,使责权统一起来。
  10、“依靠群众的支持参与”,对于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依靠群众是我们党最基本的工作方法。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增指出:“我们党提出的各项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人民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党的全部历史已经证明,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之源和胜利之本。我们反对腐败,同样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有了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才能对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有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我们提出的反腐败的种种措施,才能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并取得实际效果。
  反腐倡廉是人民群众最强烈的愿望。因此“依靠群众的支持参与”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消除腐败最有效的途径。
  11、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领导责任的内容是什么?
  
答:(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地区、部门、系统、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12、各级党委(党组)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是什么?
  
答: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委(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委(党组)副书记、常委(成员)、委员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及其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怎样严格考评,加强检查?
  
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严格考核测评,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已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监督检查工作要注重实效,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对在责任制贯彻落实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利于这些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具体要明确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和做法:
  一是考核内容。各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责任制目标完成的情况;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党风党纪教育的落实情况;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二是考核办法。即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三是考核记录。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要把考核的结果归入领导干部的廉政卷宗,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经考核,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责任考核未达标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先进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得评优、评先和提拔任用。
  14、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什么要从领导做起,带头执行?
  
答:江泽民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至关重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责任,是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只有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学习宣传,并贯彻执行,才能把广大党员干部动员起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5、中纪委四次全会提出的责任追究的四个重点是什么?
  
答:责任追究有四个重点:一是本地区、本部门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二是本地区、本部门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三是本地区、本部门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四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像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16、中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责任追究还要认真执行哪两项规定?
  
答:还要执行以下两项规定:一是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二是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用人失察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17、北京高校领导班子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追究?
  
答:高效党政领导班子违反《责任制》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对于违反《责任制》情节严重,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除对其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予以追究外,还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
  18、北京高校党政正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是什么?
  
答:1、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学校的整体建设和发展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情况。
   2、党委书记执行责任制和检查监督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责任到位、配套制度落实和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校长执行和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情况。
   3、亲自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情况。
   4、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廉洁勤政,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表率和情况。
  19、北京高校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的原则是什么?
  
答:实施责任追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校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20、为什么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答: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则在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否则,责任制规定得再好也只是一纸空文。落实责任制,要重点追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不能容忍那种借口集体负责,而实际上谁都不负责的现象。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错误决定的,就要追究领导班子的责任;属于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人的责任的,则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要追究他们的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各级领导干部的警觉和震动,才能增强其责任意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才能真正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