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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09/01/07
时间:2009-06-03 访问量: 字体: A-   |    A   |    A+

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09/01/07

各学系、中心:

  根据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规定,提请2009年申请项目的老师注意以下问题:
  1、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下载新版申请书(2009年)。
  2、申请书选择与申请项目研究方向或领域符合的申请代码,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申请代码(重点项目等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一般情况下,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单位。
  4、申请人为在职研究生的,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须单独提供导师同意申请项目有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
  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主要参与者一栏不要填写任何内容。
  6、申请人同年(1月1日-12月31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以及计入面上项目限项范围内的其他项目合计限为1项。
  7、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申请或承担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合计为1项。
  8、凡申请生命学部重点项目(包括按立项领域申请和非领域申请),要求在提交的纸质版申请书后附5篇与本次申请内容相关的代表性论文首页。
  9、非立项领域申请的重点项目,需要提供800字左右的“关于已取得重要创新性进展的情况说明,本次申请所依据的“已取得重要进展“的代表论文,要求必须是申请者近期发表的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论文。

  2009年申请国家自然基金时间安排
  1、2009年1月16日以前请申请人将申报信息报科技处(申请人、课题名称、课题类别、所在课题组)
  2、2009年2月16日以前将申请书初稿交科技处
  3、2009年3月17日以前将定稿申请书纸质版、电子版交科技处
  4、2009年3月18日科技处上报基金委

  基金委截至日期是2009年3月20日,根据以往的经验,每年均有一些项目有问题,提前报送基金委,有问题我们还有时间修改。
  请各位老师上基金委网站查阅2009年项目指南,并请大家随时关注所内网的各类基金申报消息。

  感谢您对科技处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