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院)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检查 07/05/10
根据北京市教工委和院校党委的部署,我所将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检查工作。
这项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标准”中有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30个,测评要素67项,主要检查内容100多项,满分为1000分。指标和检查内容涉及所(院)各项工作。
日前,所(院)党委会经研究,决定成立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要求全所师生员工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从现在起,各有关部门、党支部要全力以赴,积极进行筹备,迎接今年九月份上级到我所(院)的检查。并以检查工作为契机,促进所(院)的党建工作有大的进步。
所(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王恒(党委书记)
副组长:沈岩(所院长)
成 员:纪永平、刘英、齐新爱、许彩民、叶菜英、朱大海、宋亚利
工作小组:
第一组:组长:王恒
成员:宋亚利、马威、张化年、单广良、翟晓梅
负责:党委、宣传、统战
第二组:组长:纪永平
成员:张化年、何文珠、赫莉、刘文利、陈先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
第三组:组长:齐新爱
成员:强家宗、陈先、张义美、赫莉、刘英、周旭
负责:安全保卫、工会、老干部、共青团
日常工作设在所党政办公室。
电话:65296958
85111229
附件:工作计划
基础所党办
200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