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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院)组织消防疏散演习
时间:2011-06-29 访问量: 字体: A-   |    A   |    A+

所(院)组织消防疏散演习

    2011年6月23日中午12:00,所(院)组织消防疏散演习,基础所(院)老科研楼职工、学生及医大学生参加了演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老科研楼消防喇叭传出“请注意,楼内发生‘火险’,各房间人员快速向楼外疏散,快速向楼外疏散﹗”的广播后,在老科研楼内工作、学习的职工、学生,按照疏散方案要求,有序、迅速逃离“火险”区域。几分钟内,“火险”危险范围内人员来到院内集合。在撤离过程中,五层548房间一位教授出现“危险”,救援人员扛着担架跑步前往抢救,用担架将该老师抬到院内,医生立即进行“急救”。随即各部门安全员、医大学生班长清点人数,向演习领导小组汇报,经统计共疏散人员200余名。救援人员入楼搜寻未发现滞留人员和次生危险。
    针对消防疏散演习情况,领导小组组长王恒所长进行了讲评,王恒所长指出,这次演习,一是强化安全意识。防火安全是我们日常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火灾造成的损失无法估量,不堪设想,不能存在丝毫侥幸心理,要始终如一地做好防火安全。二是通过演习掌握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基本的疏散逃生知识,就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王恒所长最后指出,感谢大家的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消防疏散演习取得了圆满成功。
    院校保卫处王安处长针对演习指出,通过演习达到的目的,一是提高广大职工、学生的安全意识,始终绷紧“防火安全”这根弦,防止麻痹侥幸思想;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使人人熟悉、个个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三是我们是防火重点单位,科研教学任务比较重,越是任务重越要重视防火安全,防火安全永远第一;四是消防安全活动人人参加,形成习惯,各部门领导在布置其他工作时,切记同时布置安全工作,这是每个领导的职责。
    北京市消防局高友国警官也针对消防疏散演习情况进行了讲评,他指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其中一个是“组织疏散逃生能力”,这样的活动希望定期举行,进一步增强大家的安全意识,更好地保证生命安全;另外,《消防法》强调,消防工作“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今天的演习就是群众积极参与的具体表现。从演习过程看,组织指挥、群众参与、逃生方法都比较好,达到了目的。
    为组织好这次消防演习活动,所(院)专门制定了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了救援小组,召开防火委员会会议讨论方案,并在内网发布,先后组织了领导小组、疏散救护人员培训会,向老科研楼内的课题组、学生有关负责人详细布置任务、交代注意事项,准备适当救援物资。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安全、顺利、圆满地完成了这次消防疏散演习活动。
    演习活动还得到了上级主管领导的指导和支持,院校保卫处王安处长、院校学工部徐秀珍副部长、北京市消防局高友国警官、东华门派出所马少鹏警官亲临演习现场。
    这次演习还存在一些不足,疏散过程中,有的人员没有用毛巾蒙住口鼻、整个疏散过程用时较长等。所(院)将进一步总结这次演习的经验和不足,不断修改完善方案,使今后的演习做得更好。

基础医学研究所(院)保卫处
二Ο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