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所(院)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专项整治方案 08/12/03
近一时期,北京及外地一些高校先后发生多起火灾和重大刑事案件,给高校内部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市公安局文保处要求在文保系统各单位内部开展“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为此,所(院)依据公安局文保处要求,特制订冬春季专项整治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刘英(副所院长)
副组长:马威(党政办主任)
成员(部门):刘文利(行政设备处处长)陈咏梅(教育处处长)赵爱芳(科技处处长)周旭(后勤中心主任)强家宗(党政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综合协调。
二、工作分工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收集汇报,宣传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二)行政设备处负责各部门房间(实验室)改造、电器安装或拆除过程中的项目审批、安全监督,负责楼道、楼梯间、院内等消防通道堆放的报废电器设备清理工作,负责地下空间安全管理。
教育处负责组织学生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宿舍、教室安全检查。
科技处负责放射性物品、有毒有害菌种和病原微生物的安全管理。
后勤中心负责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设施及易燃易爆、剧毒品的安全管理,负责楼道、楼梯间、院内等消防通道堆放的报废家具清理工作。
专项整治成员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工作分工的第一责任人。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组织开展以“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为重点目标,以及“查负责人责任、查制度落实措施”为核心内容的安全大检查。检查重点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设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有毒有害菌种和病原微生物安全管理;检查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地下空间等重点要害部位安全情况。
采取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检查和各学系、中心自查相结合的形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学系、中心每半月组织自查一次,专项整治成员部门根据本部门分工,适时组织单项工作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二)全面加强治安防控工作。各学系、中心及课题组要充分发挥本部门安全员和房间安全员的作用,教育职工、学生随手关门,房间没人时一定要锁好门,实验室、办公室不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单位贵重物品要专人登记保管,专柜锁好,防止入室盗窃,把侵财类案件作为防控核心;值班员、保安员、宿舍管理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能。
(三)强化危险物品管理。针对危险物品使用量大、频繁以及接触人员多的特点,加强危险物品的存储和使用环节管理,强化职责,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不出现在教学、科研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危险物品泄漏、爆燃等安全事件。
(四)加强各种活动、项目安全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学系、中心及行政部门举行各种大型会议、产品推介、学术交流等活动,实验室、办公室等房间改造、安装或拆除大型电器设备,都要经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对于未经审批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及时予以制止。
(五)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工作。禁止在东单三条五号院燃放烟花爆竹。
(六)加强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所(院)利用板报、校园网、电子显示屏以及发放宣传材料等各种渠道,宣传“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的知识、规定,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党政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各部门要发挥安全员、宿舍管理员、保安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共同维护所(院)的安全稳定。
(二)强化责任意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做到发现一处解决一处,有始有终,坚决防止因安全检查不到位或整改措施未落实遗留安全隐患;对于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要在落实临时措施的基础上,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汇报,集中解决。
(三)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提高工作实效。力争实现“无重大火灾、无重大盗窃、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