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课题经费来款,开具银钱收据(发票)有新规定了 05/09/19
医科院条财处转发的“卫生部办公厅转发关于财政性票据管理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所院财务、设备、行政、后勤、科研等职能部门都要认真学习文件规定,并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和业务活动,明确是否为应税行为,主动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各类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请大家了解“通知”精神,清楚所取得的各项收入是否应税。
感谢大家对财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使我们切实可行的做好票据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医科院条财处转发的“卫生部办公厅转发关于财政性票据管理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所院财务、设备、行政、后勤、科研等职能部门都要认真学习文件规定,并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和业务活动,明确是否为应税行为,主动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各类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请大家了解“通知”精神,清楚所取得的各项收入是否应税。
感谢大家对财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使我们切实可行的做好票据的管理和使用工作。